中共中央政治局:加快充电桩建设!(附盈利模式及补贴政策!)

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5/12/2023 3:46:35 PM
最近,“充电桩”又登上了大场面!
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这也是继年初八部委发布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通知,大力刺激充电桩推广后,充电桩行业再次迎来政策利好!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电动汽车发展极为迅速,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的“充电器”,也迎来了空前利好的发展机遇。2020年,中央更是将新能源充电桩列入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根据中国充电联盟数据,截至2023 年3 月,全国公共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95.8 万台。仅3月份,全国新增充电基础设施就达到了 63.2 万台,其中公共充电桩增量同比上涨89.3%,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增量同比上升15.9%。
增势之下必有增益,那么“大火”的充电桩究竟是如何实现盈利的呢?盒子汇总了市面上常见的充电桩盈利模式,将其归纳为三类:

01  传统经营模式
这一模式是众多企业涉足充电桩行业前期主要采取的经营模式,主要依靠收取充电服务费作为收入来源。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充电电费按国家规定执行。服务费根据各地标准的不同而收取0.4~0.8元/度不等。这一模式下盈利方式较为单一,企业需要通过降低运营成本来使效益最大化。

随着光储充概念逐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充电桩企业选择走光储充一体化开发模式:在充电站雨棚顶上安装光伏板,同时配备储能设备及微电网系统,实现光储充一体化,产生的清洁电源不仅可用来补给场站自身用电,还可通过站内的新能源微电网系统储存起来,在区域用电紧张时“反哺”电网缓解电力供需压力。

02  提供解决方案的经营模式

相对于充电桩生产和运营企业来说,这类企业主要是以B端行业客户为出发点,为相关企业提供充电解决方案和综合服务。主要有两种经验方式:
1.合作分红:通过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力量寻找合伙人,共同参与建设。合作包括两种,一种是与具备街电安装设备条件的场地方达成合作,建成后合作方将共享服务费收益,例如 :物流园,停车场、政府、医院、商场等。从成本和风险上看,对各方来说都有所降低,并且能更快速收回成本。

2.通过销售充电设备,建成后再进行托管运营,服务费收益分红:相信不少人在一些旅游景点、游乐场或者超市附近看到过汽车充电桩,如果运营商将充电桩放在这些地区,不仅给新能源车主提供了便利而且也带动了当地消费,运营商便可与他们达成合作,从中收取适当的佣金或分红。

03  附加增值服务经营模式

据盒子了解,在不少欧洲国家,利用电动汽车充电的时间,深入拓展零售、健身、美容等业务,来提高充电服务的黏性已经很普遍了。企业在这一模式下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广告收入:在充电桩上安装液晶屏或广告灯箱,投放平面媒体广告,在人流量可观的市区一天的广告费就将带来巨大收益。

2.配套辅助设施:在充电桩周边增加便利店等餐饮服务,小型娱乐设施等消遣服务,可以将车辆充电这段漫长的等待时间充分利用。
3.交通工具租赁:充电桩运营商可以为车主解决最后几公里的问题,通过向电动汽车车主租赁电动滑板车、自行车、平衡车等交通工具,方便车主交通便利的同时,增加自身额外收益。
3.提供其他设备的充电或寄存服务:拓展手机电脑、充电宝等其它设备的自助充电、用电服务,还可以开展物品临时寄存服务。

2020年以来,随着中央的密集部署,地方也纷纷发力,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市发布了多项规划,加快充电桩建设:

与此同时,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基础设施,现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奖补政策,中央统筹规划+地方奖补陆续跟进。目前,全国已有22个地区制定了相应的补贴及奖励政策,以鼓励和促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及运营:

据中泰证券测算,2022年至2025年,我国充电桩需求分别将达191万个、279万个、380万个、503万个,到2025年充电桩市场规模预计达到693亿元,年复合增速为43%。

庞大的市场前景下,新能源充电桩的盈利模式仍有无限可能!

责任编辑:发光熊
审核:诸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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